一声“小爱同学!”深入人心,小米公司为小爱同学申请商标被驳回,难道小爱同学不能拥有商标权吗?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这是为什么?
9月2日,一份由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的“小爱同学”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件的一审判决书被公开。作为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(下称小米公司)生产的AI音箱的唤醒词及二次元人物形象,小米公司欲申请注册“小爱同学”商标却遇阻、卷入商标纠纷案件之中,究竟是怎么回事?
原来,该案中,小米公司因不服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11月28日作出的商评字(2019)第288757号关于第29992659号“小爱同学”商标(下称申请商标)驳回复审决定(下称被诉决定),于法定期限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。
记者登录中国商标网查询到,申请商标系申请人于2018年4月2日向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(下称商标局)提出注册申请,指定使用在第43类服务上,现商标申请人为小米公司。 法院还认为,小米公司未能提交充分证据证明申请商标经其使用、宣传已经与其形成唯一对应关系,进而可以与引证商标相区分。且至本案判决作出之日,引证商标仍为有效的商标注册申请,本案的争议焦点问题为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是否构成商标法第31条规定的情形,引证商标的注册申请是否应当被驳回与本案无关,故对于小米公司有关引证商标的注册申请具有恶意,可能被驳回,本案应中止审理的主张并无相关法律依据,法院对相关主张不予支持。
基于上述理由,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小米公司的诉讼请求。
记者通过中国商标网查询到,小米公司自2017年起便开始申请注册“小爱同学”商标,最早的一件商标申请时间为2017年6月14日,被核准注册使用在第9类商品或服务上。目前,中国商标网上能查询到的“小爱同学”商标申请共124件,其中有66件“小爱同学”商标注册申请由小米公司提出,其余58件由其他公司及自然人提出。
后续小米公司还会相继提出小爱商标,为“小爱同学”找到一个合适的商标,据报道19年还有“小米小爱”在申请中,20年又会有怎么样的改变让我们来看下期详细报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