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月商标侵权问题层出不穷,百博知识产权在这里为大家解读分析一下,作为品牌方一定要注意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:

案例一:

成都芯源向茂睿芯提起专利侵权诉讼:

成都2020年11月30日 /美通社/ -- 全球领先的高性能模拟集成电路和混合信号集成电路制造商 -- 芯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(Monolithic Power Systems, Inc.,以下简称“MPS”)正式宣布,其全资子公司成都芯源系统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成都芯源”)已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,对茂睿芯(深圳)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茂睿芯”或“Meraki”)及其代理商提起多项专利侵权诉讼。

 

案例二:

格兰仕与新宝股份及其关联企业的商业机密“侵权之争”引业界关注:

兰仕围绕新宝股份声明中的“商标”、“英文标识”、产品品类等内容进行“反驳”,并表示此次事件与新宝股份及其关联企业存在关系。

经格兰仕初步估算,新宝股份及关联公司侵权规模超过一亿元人民币。据悉,目前,格兰仕公司已向法院及公安机关报案并获得立案。

 

案例三:

米家”商标侵权二审改判,赔偿金额1200万变310万!

对于折叠屏手机,很多人其实还是观望状态,毕竟这方面的技术目前不太成熟。虽说小米申请的此项专利不一定会落实到产品中。但不管怎样,这也是为了保护自己啊发明成果,毕竟在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以后,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,不得实施其专利,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、销售、许诺销售、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。
小米在专利保护上可谓是顺风顺水,但在商标保护上却碰了一鼻子灰。
还记得之前的“米家”商标侵权纠纷案吗?当时杭州联安安防工程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杭州联安公司”)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(以下简称“一审法院”)提起诉讼,声称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小米通讯公司”)、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(以下简称“小米科技公司”)等七家公司在多功能网关、无线开关、对讲机、智能摄像机云台版等共计十款商品上、销售网页中使用“米家”标识构成侵权。
杭州联安公司认为上述行为侵犯其第10054096号“MIKA米家”商标专用权,因此以商标侵权为由起诉,并主张总计7800万元的赔偿。